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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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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科室工作职责


一、综合管理科

1.协调中心的日常事务及日常经费报销。

2.中心设备的维修和资产系统的录入。

3.负责传达学校各职能部门的通知及文件。

4.负责中心例会等文字材料整理。

5.负责各类文件来文、来电的收发、归档工作。

6.负责中心成员考勤工作及印章管理。

7.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。

二、教育培训科

1.负责创新创业类课程的教学指导工作。

2.负责创新创业与就业导师团队建设,开展创新创业与就业教育研究。

3.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组织、实施及认定工作。

4.负责国家级、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、评审、考核和验收工作。

5.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、荣誉和学分认定工作。

6.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。

三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

1.宣传贯彻国家就业政策及规定,根据上级就业工作意见和安排,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、计划方案等。

2.组织协调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就业教育指导服务活动。

3.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,收集整理用人单位资料及需求信息,及时向相关学院及毕业生发布,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、校园就业洽谈会、招聘会议周、招聘活动月等,开发毕业生就业市场。

4.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整理、收集、发布招聘信息,开发网络就业市场;开展政策宣传,加强就业创业指导,实现毕业生生源、就业、档案及用人单位信息的网上查询,建设、管理和维护学校就业信息网络。

5.完成毕业生生源信息统计、《就业协议书》和《毕业生推荐表》的印发,签约审核、派遣计划编制,《报到证》打印和发放,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。

6.上报毕业生生源信息、毕业生派遣计划,办理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等。

7.统计、通报各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、就业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等。

8.组织指导各学院建设大学生就业基地,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、用人单位回访等。

9.负责毕业生档案的转递。

10.拟订学校《就业经费预算》并合理使用经费。

11.编制学校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》。

12.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研究,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13.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任务。

四、创新创业园办公室工作职责

 1.宣传、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令;

 2.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卫生、安全、档案、设备维护及保管等日常工作,为大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;

 3.鼓励大学生组建创业团队、征集创业项目、组织专家评审、遴选创业项目,公布入驻园区的创业团队;

 4.代表学校与入驻园区创业团队签订相关协议,办理入驻与退出园区的相关手续,并按照协议享有权利、履行义务;

 5.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为创业团队办理营业执照、工商、财税等公司注册服务;

 6.聘请校内外专家、专业教师、创业人士等建立专家指导团,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和服务,包括管理、营销、技术、法律、财务、心理等方面服务;

 7.对大学生实施创业培训,包括创业政策、知识、经验、心态、资金管理等方面,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,更好适应社会和市场要求;

 8.积极争取省、市、区有关单位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。为优秀项目向省、市、区政府相关部门、相关企业以及金融机构等争取创业孵化以及扶持资金;

 9.负责学校创业基金、创业经费和政府、社会组织扶持大学生创业的专项资金和风投基金的管理使用;

 10.负责对创业团队以及创业项目全程服务、管理、监督、考核、评比、注销,防止其出现超范围运营、停滞运营以及擅自改变创业项目等违规行为;

 11.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的评选;

 12.对创客咖啡运营的监督及管理工作;

 13.校内外媒体的宣传报道;

 1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